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国际互联网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应立为泄密案件。

报告泄密事件应当包括被泄露国家秘密的内容、密级、数量及其载体形式、事件发现经过、责任人基本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

国家秘密载体下落不明,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载体10日内、机密级、秘密载体60日内查无结果的,按泄密事件处理。

发现国家秘密载体在使用中下落不明,应当在8小时内向本单位保密工作机构报告,向上级报告不应超过24小时。

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属于泄露国家秘密行为。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到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进行采访、照相、录像等活动。

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确需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履行审批手续。

保密教育和保密提醒是科技交流必须坚持的制度。

音像制品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资料保管。

接受媒体采访,一般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特殊情况需要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