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车站行车工作组织的基本规定。

牵出线按线路有效长减去一台机车长度及( )m安全距离后,分别除以11m和14.3m。

调车线按线路有效长的( )%分别除以11m和14.3m。

正线、到发线按线路有效长减去牵引机车长度(一台或多台)和( )m安全距离后分别除以11m和14.3m。

到发线容车数,按有效长度减去( )长度和30m附加制动距离后,除以长度11m或14.3m。

某站峰尾牵出线有效长为1050m,该股道的最大换算容车数为( )辆。(设机车长度为30m,车辆长度为14.3m)。

线路容车数是指线路( )长度内能容纳的换算车数。

某站货场3道为尽头式煤炭装卸线,有效长1209m,该股道的换算容车数为( )辆(设机车长度为30m,车辆长度为14.3m)。

某调车线有效长为1000m,则其线路容车数为( )。

调车场线路的容车数由于“天窗”原因一般按计算容车数的(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