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机车、动车组在有接触网终点的线路上调车时,应控制速度,距接触网终点标应有20 m的安全距离;遇特殊情况,必须近于20 m时,

中间站调车,应使用有示意图的调车作业通知单。( )

在站简略试验:有列检作业的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作业的由车辆乘务员负责,无车辆乘务员的由车站人员负责。( )

动车组以外的列车中相互连挂的车钩中心水平线的高度差,不得超过70 mm。( )

货物列车关门车不得挂于机车后部三辆车之内;在货物列车中连续连挂不得超过两辆;货物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 )

货物列车最后第二、三辆可以连续关门。( )

回送机车,应挂于本务机车次位,挂有重联机车时为重联机车次位。( )

双机或多机牵引时,本务机车的职务由第一位机车担当。( )

工作机车应挂于列车头部,正向运行(牵引小运转、路用、救援列车的机车除外);无转向设备的,也不可逆向运行。( )

货物列车列尾装置尾部主机的安装与摘解,由车务人员负责。软管连结,有列检作业的列车,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作业的列车,由车务人员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