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生产法

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健全重大事故提级调查、跨地区协同调查和工作督导机制。

2023-12-01安全生产法

严格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录用标准,提高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

2023-12-01安全生产法

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激励保证监管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

2023-12-01安全生产法

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2023-12-01安全生产法

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依法强制执行。

2023-12-01安全生产法

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与公 安、检察院、法院等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

2023-12-01安全生产法

对取消、下放、移交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强事前事中安全监管。

2023-12-01安全生产法

按照强化监管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原则,科学设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和办理程序,不得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实施网上公开办理,接受

2023-12-01安全生产法

研究修改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列入民法调整范围。

2023-12-01安全生产法

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

2023-12-01安全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