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海关注册。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抽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

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是出口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上市销售的产品。

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采集样品应当按照成本价格支付费用。

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