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偏远地区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

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可以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需要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任何单位和大于16岁的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