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于2012年8月1日与某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即日开始用工,合同期限为l年,其中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lo月31

张某于2012年8月1日与某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即日开始用工,合同期限为l年,其中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lo月31日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每月l800元,试用期满后,经单位考核符合要求即予转正,转正后工资为每月3000元。该劳动合同中还约定,张某如于试用期的第一个月内离职,视为主动放弃劳动合同,公司将不予发放薪水。问:(1)该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期限的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2)该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工资的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3)该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第一个月内离职的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1)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该合同期限年,试用期却规定了三个月。(2)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卫资的80%。该合同约定转正后工资为每月3000元,那么试用期的工不应低于2400元。(3)不合法;无论张某于何时离职,只要张某已经为单位出了劳动,单位就应该为其支付制应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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