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法与企业法(11002) > 正文内容

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

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的有( )。
A、投资人不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B、以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C、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2年内未提出清偿要求的,则不再清偿;
D、以投资人家庭共有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清偿要求的,则不再清偿。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然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20230611.cn/post/1218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