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乙的债权人,乙为逃避债务,以极低的价格向另一知情人转让了自己的财产,并签订了转让合同,此时()

甲为乙的债权人,乙为逃避债务,以极低的价格向另一知情人转让了自己的财产,并签订了转让合同,此时()
A、甲可行使代位权
B、甲可行使撤销权
C、乙可行使代位权
D、乙可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B
名师解析:在这种情况下,甲作为债权人,面对乙逃避债务的行为,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债务人(乙)为了逃避债务,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给知情的第三人时,债权人(甲)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转让行为。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债务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减少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选项A、C和D都不正确,因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分别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且在本题的情境中,乙作为债务人,并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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