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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某单位国际招标采购20台轿车。轿车进口关税税率为25%,消费税率为20%,进口增值税率为17%,运输公司公布的天津港至

西安某单位国际招标采购20台轿车。轿车进口关税税率为25%,消费税率为20%,进口增值税率为17%,运输公司公布的天津港至西安的运输费为3600元/台轿车,保险公司公布的天津港至西安运输保险费标准为完税后货价的0.5%。甲公司投标价CIF天津港2400万元(120万元/台)。

【问题】

根据以上条件计算甲公司20台轿车到达西安的评标价。(计算过程和结果以万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

该批轿车的评标价格=CIF价+进口环节税+国内运输费+国内运输保险费。

其中:

(1)进口环节税=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进口关税=CIF价格*进口关税税率=2400*25%=600(万元);消费税=(CIF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2400+600)*20%/(1-20%)=750(万元);进口增值税=(CIF价格+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2400+600+750)*17%=637.5(万元);进口环节税=600+750+637.5=1987.5(万元)。

(2)国内运输费=进口轿车数量×国内单位运费=20*3600=7.2(万元)。

(3)国内运输保险费=(CIF价格+进口环节税)*国内运输保险费率=(2400+1987.5)*0.5%=21.94(万元)

则该批轿车到达西安的评标价=2400+1987.5+7.2+21.94=4416.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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