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A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会计主管,利用职务之便,其先后三次挪用本单位资金25万元,用于网上赌球。李某的行为构成()。
2024-11-08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新】
李某是A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会计主管,利用职务之便,其先后三次挪用本单位资金25万元,用于网上赌球。李某的行为构成()。
A、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B、挪用资金罪
C、集资诈骗罪
D、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知识点:第4部分>第4章 > 第2节 > 银行业相关职务犯罪(熟悉) 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A、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B、挪用资金罪
C、集资诈骗罪
D、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知识点:第4部分>第4章 > 第2节 > 银行业相关职务犯罪(熟悉) 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