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分析室的化学样品应按氧化剂、易燃易爆、剧毒等不同性质分别放置,远离热源,确保安全。

精密仪器及电器设备漏电引起的火警,应立即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

检验产生的固体和液体废物,不得直接倒入水池或垃 圾桶,如可回收利用,应按品种分类存放并送到各有关生产厂再利用。

气瓶气体不得全部用尽,一般应保持不少于0.02Mpa的余压。

凡分析过程中涉及加热回流、蒸馏、产生挥发性有害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的废气须通过净化设施处理后排出室外。

原料在使用前必须再次核对数量及外观质量,必要时可取样复检。

领用原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可由发货、收货一方签字确定,避免少送、混送、错送的情况发生。

原料标识应保持唯一性并加以记录,需要时通过标识、记录、责任人签名等实现可追溯,避免混乱误用。

紧急放行包装物仍需监视和测量,一旦发现"不合格",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停止使用,并对已投入使用的不合格品予以更换。

对于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原材料或指标,可采取验证供方报告单等方式进行监视和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