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设备隐患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及电务(通信)段调度,并在《 》内登记停用设备。

电务设备发生故障时,应首先在《 》内登记停用相关设备,经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签认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上道作业和影响行车设备(行车通信业务)正常使用的作业必须在车站(调度所)《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运统- (检查)】或《行车

新设备开通使用前,电务(通信)段应组织设计、施工部门和产品供应商,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 ,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培训考试不合格的职工, 。新职、转岗、晋升人员必须经过行车安全、人身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铁路局、电务(通信)段应对全体电务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 ,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

三级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的基本内容应包括:施工前的准备措施,施工中的单项作业措施、安全卡控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后的检查试验

通信(电务)工区应制定 。

通信(电务)车间应制定 。

通信(电务)段应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