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党章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可以合并使用。
2023-12-01盐城党章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只能单独使用。
2023-12-01盐城党章
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严肃批评,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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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党组织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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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党组织应当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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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人事权限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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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的问责方式不包括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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