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列车途中摘挂车辆时,必须连结全部软管,在距停留车30m处一度停车,并以不超过3km/h的速度进行连挂。

调动乘坐旅客的车辆全部接通软管,并充风至定压。

同一线路不得同方向调车作业。

调车作业送交书面计划确有困难使用电话传达,接受者必须逐钩记录、复诵和复核。

列车在区间需分步运行,在遗留车辆停留在超过6‰坡度的线路上时,禁止分步运行。

中间站停留车辆,应连挂在一起,拧紧两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并以铁鞋(止轮器、防溜枕木等)牢靠固定。

车站使用的加封设备,应负责铅封完好。每次启用时,均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使用完毕后须认真核对,并通知电务人员及时加封

有电务值班人员的车站,电动转辙机手摇把使用完毕后,双方共同清点数量,核对号码,装箱加锁并销记。

无电务值班人员的车站,电动转辙机手摇把使用完毕后,车站应立即通知信号工队,电务人员须在24h内到达车站,会同车站人员共同清点数量

无电务值班人员的车站,车站需使用电动转辙机手摇把,登记时需由两人签字方准开锁破封取出电动转辙机手摇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