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客户送审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答复期限:自受理之日起,高压供电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低压供电的不超过8个工作日。

对客户送审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答复期限:自受理之日起,高压供电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客户送审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答复期限:自受理之日起,高压供电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低压供电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普通用户的停电,应将停电通知书报送同级电力管理部门。

对实行远程自动抄表方式的客户,不需要安排现场抄核。

对实行远程自动抄表方式的客户,应每隔两个抄表周期到现场对客户用电计量装置记录的数据进行核抄。

对营销储备项目进行调整时,只要符合相关守则、标准即可。

对于重要电力客户,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保安措施只要满足客户自身的要求即可。

对远程自动抄表异常客户现场核抄时,如现场抄见读数与远程获取读数不一致,以远程获取读数为准。

发现客户电量异常、违约用电或窃电嫌疑、表计故障、有信息(卡)无表、有表无信息(卡)等异常情况,应立即与客户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