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伤工(初级工理论)

钢轨探伤每季度进行一次对仪器和探头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测试和调整。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探伤仪季检考评在仪器季检后进行,铁路局抽查,抽检率不少于50%。

钢轨探伤仪月测试由班组实施,班长复验,工长抽检和签收。

钢轨探伤仪应每周进行一次对仪器探头性能测试并对机架部件进行保养。

钢轨探伤每日作业完毕后应进行擦拭仪器、充电和对有关部件进行调整紧固。

钢轨探伤作业完毕后应根据作业情况对有关部件进行调整、紧固,发现仪器故障应及时送修保证次日工作正常进行。

对钢轨探伤检修人员考评不合格在两个月内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者,不再担任检修工作。

钢轨探伤仪检修人员应具有Ⅰ级及以上探伤人员资格。

按照GB/T9445和《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Ⅱ级探伤人员应不少于探伤总人数30%。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从事钢轨探伤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方准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