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是以水果、蔬菜、茶叶、咖啡等国家允许使用的植物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用于生产饮料或其他食品的浓缩液(汁、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标签应符合GB 13432的规定。

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 。

当包装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 “ 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 ” 等类似字样 。

膨化食品是以谷类、薯类、豆类、果蔬类或坚果籽类等为主要原料,采用油炸工艺制成的组织疏松或松脆的食品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适用于6月~36月龄婴幼儿及37月~60月龄儿童食用的辅食营养补充品。

无论是否规定致病菌限量,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均应采取控制措施,尽可能降低食品中的致病菌含量水平及导致风险的可能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适用于罐头类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中应在醒目位置标示“请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中应标示“本品允许用于肠外营养支持和静脉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