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不大于120km/h地段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1mm为重伤。( )

正线上插入短轨,不得短于5m。( )

钢轨接头应采用相对式联结方式,曲线地段外股应使用标准长度钢轨,内股应根据需要使用任意长度短轨调整钢轨接头位置。( )

普通线路和无缝线路缓冲区的重伤和折断钢轨应及时更换,换下的重伤和折断钢轨应有明显的标记,需要时再用。( )

钢轨伤损按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折断三类。( )

钢轨超过大修周期且出现轻伤时,工务段应适当降低线路允许速度,以保证行车安全。( )

铺设混凝土岔枕时,应用Ⅱ型混凝土枕过渡。( )

轨枕应按设计技术条件规定的标准铺设,非同类型轨枕不得混铺(道岔内专用钢枕除外)。( )

道砟必须有“碎石道砟产品合格证”,作为竣工验收和评定道床质量的依据。( )

I型和Ⅱ型混凝土枕中部道床可不掏空,但应保持疏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