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名柜员领取每种重要空白凭证的最多存量不能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

重要空白凭证的领取必须做到责任明确、交接清楚、手续严密、严防丢失。

重要空白凭证库房视同现金库房管理,库内不得存放普通会计凭证及其他与重要空白凭证无关的物品。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必须贯彻“证印分管,证押分管”的原则。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客户转账取款金额5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下,需利用传真的方式报请县级行社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

内部账之间转账金额50万元(含)以上须由营业机构业务主管人员签字确认。

全省运营条线业务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即省联社、法人机构按各自分工分别实施运营条线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各法人机构的经办人员要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处理会计事项和承担责任,授权人员在确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各法人机构的汇划录入与复核必须严格分开;票据交换与复核岗位分设;事后监督岗与前台业务操作岗位分开;记账与对账岗位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