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库库房管理员不得处理综合业务系统现金业务,必须坚持“账款分离”的原则。

柜员劳动组合必须坚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做到相互制约、相互控制。

调(划)拨员(类别码17)。只可在系统内办理中心库调(划)拨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业务,指派专人担任或由县级行社结算中心综合柜员兼任

综合业务系统对柜员实行终身使用唯一代码管理,即配给柜员一个全省唯一并终身使用的柜员号作为系统标识,长期保留在综合业务系统中,不得

柜员可为本人办理业务,但不能代理客户办理业务,不能掌握和控制客户存单(折、卡)、支票、汇票、印鉴、网银盾、密码、身份证件、重要证

主管领导对业务管理部门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库存、保管情况每年至少检查两次。

业务主管对本级机构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的领取、库存、保管、作废等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有价单证兑付应坚持“先核验,后付款”的原则。

有价单证是指待发行的印有固定面额的特定凭证,一经签发,即具有支取款项的效力,应视同现金管理。

严禁将重要空白凭证用作教学实习和练习使用,确实需要时,应由主办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列明所需重要空白凭证的种类、数量,经法人单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