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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考试第5章

非上市公众公司进行定向发行,股东人数不超过 200 人的,应当编制并披露定向发行说明书。解析: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主办券商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分别在各自应出具的文件中就本次发行对象中是否存在持股平台发表明确意见。解析:详见《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

挂牌公司进行股票发行的,可以以临时提案提出,并且不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解析:根据《发行业务指南》第二条第(一)项,挂牌公司进行股票

挂牌公司应当在缴款期前披露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其中应当披露缴款的股权登记日、投资者参与询价、定价情况,股票配售的原则和方式及现有股

挂牌公司最迟应当在缴款起始日前的 2 个转让日披露股票发行认购公告,认购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3 个月解析:根据《发行业务指南》第二

以非现金资产认购股票涉及资产审计、评估的,资产审计结果、评估结果应当最晚和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时公告。解析:根据《发行业务细则》

股票发行如有优先认购安排的,认购公告中可以豁免披露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解析:根据《发行业务指南》第二条第(二)项,股票发行如

挂牌公司应当分别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股票发行决议之日起五个转让日内披露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解析:根据《发行业务细则》第二

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方案首次披露后,公司就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作出调整的,董事会应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作出专门说明,说明调整的内容及履行

涉及股权类资产的股票发行,如果交易价格以经审计的账面值为依据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定价合理性予以说明。解析: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