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许可后,工作中如有试验等特殊情况需变更安全措施或者运行方式时, 应事先取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并履行变更手续。

厂站工作时,一张工作票上所列的多个检修设备,若至预定送电时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其他送电者,可继续工作。

工作票若需增加工作任务,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并签名确认。

使用同一张厂站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向作业人员交代不同工作地点的安全措施即可。

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只要全体作业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就可由运行人员进行加压试验。

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工作许可人可在工作票未收回的 情况下协调设备送电,但应事先通知工作负责人,就可以执行设备送电工作。

厂站内若属多天工作且每天间断时,应清理现场,办理工作间断手续,工作票可由工作负责人保存;复工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办理工

使用多天工作的带电作业工作票,每日必须办理工作间断手续;次日复工前应与工作许可人联系,办理复工手续。

电话许可的工作间断时,工作票可不交回工作许可人,但要与工作许可人电话确认,并在记录薄上做好记录。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只要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变,复工前可不用检查,直接开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