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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合规28015070

各法人行社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后,应当对相关客户、账户、交易进行持续监测,仍不能排除洗钱嫌疑且经分析认为可疑特征没有发生显著变化的,

在可疑交易报告流程中,各法人行社至少要有初审和复核两个岗位。

客户风险分类不是客户身份识别中的内容,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开展此项工作。

我国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目的,是为义务主体监测分析交易情况并发现和报告可疑交易、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恐怖融资活

为确保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应采取对客户洗钱风险分类进行静态、不变的管理。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禁止义务主体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并不得为匿名或假名客户建立业务关系。

在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中,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住所地。

金融机构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对洗钱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与中国人民银行外部监管所要达到的目的存在差异。

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