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海关法律、行政法规

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或者警械时,应当以制服对方为限度。

海关工作人员持枪执行缉私任务时,应当随身携带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或者持枪通行证。

海关可以配发个人专用的武器和警械。

海关工作人员使用的武器和警械包括:轻型枪支、电警棍、手铐及其他经批准列装的武器和警械。

海关工作人员使用的武器和警械,由公安机关统一配发。

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自用”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

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由海关依法统一处理。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海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海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同一当事人实施了走私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且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依照《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对走私行为的规定从重处罚,对其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