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货运输票据必须按照票据符号、票号顺序使用。如因工作失误出现越号时,应及时向上级收入管理部门报告,在"票据整理报告(财收-4)"

客货票据账的领收方应根据票据请领单等登记。发售方应根据票据整理报告、收发月报、缴销单等登记。并严格按照铁道部《运输收入报表格式及

各铁路运输企业所使用的铁路客货运输票据,必须在由铁道部批准的铁路印刷厂印制。

持铁路乘车证的人员乘坐动车组列车时,要实名签证后方可乘车。

车站对到达的行李、包裹票据(包括相关附件),要按照票种、票号顺序分别装订成册,按规定时间保管。

车站、列车(包括本站段各售票口及班组)使用的铁路客货运输票据,根据需要可以临时相互调拨和借用。

《铁路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规则》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铁路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规则》是铁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客货营业站段开展铁路客货运输票据管理工作的基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所有铁

列车员对保持卧铺车的良好秩序负有责任,乘警对轮流使用卧铺的行为应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