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从进站验票时起成立,至按票面规定运输结束旅客出站时止,为合同履行完毕。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是明确承运人与旅客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遗失物品需通过铁路向失主所在站转送时,物品在5千克以内的免费转送;超过5千克时,到站按四类包裹补收运费;但对《客规》第五十二条中

客流量较大的车站应设失物招领处。失物招领处对旅客遗失物品应妥善保管,正确交付。

对旅客的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原主。如旅客已经下车,应编制客运记录,注明品名、件数等移交下车站。不能判明时,移交列车终点站。

必要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临时调整退票办法。

持站台票上车送客未下车但及时声明时,补收至前方营业站的票款,核收手续费。。

主动补票或者经站、车同意上车补票的,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

应买票而未买票的儿童按《客规》第十九条规定补收票价。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使用儿童票乘车时,应补收儿童票价与全价票价的差额,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