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

220.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219. 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

218.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是指专用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

217. 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

216.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所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215.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为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保守秘密的责任。

214.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中规定存款人应以实名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并只对其出具的开户申

213. 各银行机构在进行联网核查时,对联网核查结果不一致但无法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伪造证件的,应拒绝为客户办理业务。

212. 大额支付系统查询查复业务当天来不及回复,可最迟至次日下午营业终了前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