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2014年4月份发现:某居民用户当月用电量超过4000kWh。稽查人员调阅用户用电情况,发现该户2013年12月之前
【背景材料】2014年4月份发现:某居民用户当月用电量超过4000kWh。稽查人员调阅用户用电情况,发现该户2013年12月之前用电量基本在100kWh以内,但2013年12月电量突增为3631kWh,之后月电量一直在4000kWh以上。用电检查人员现场核实,该户为某小区物业门岗用电,电表安装在小区物业门岗室内,表箱未加锁。经仔细核查后发现,该户表箱内有一电缆引致物业门岗外,随后电缆入地。经拉闸测试,该电缆为门岗旁边一饭店用电,属于物业公司私自转供电,该户自2013年12月份至4月份用电量为38561kWh,(商业电价0.8938元/KWH、非居照明:0.7805元/KWH)。【问题】请从营销稽查角度分析上述案例异常产生的原因,如何进行整改?
答案要点: 经过用电检查人员认真分析,存在以下原因:原因分析:1.公司计量室对表箱的管理存在漏洞,对表箱的管理不到位。 2.抄表员在抄表时发现表箱无锁也未及时上报缺陷进行处理 3.用电检查人员现场巡视不到位。 4.物业公司违反供电营业规则及供用电合同,私自转供电。整改结果:1.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停止对饭店的供电,饭店用电需到供电营业厅申请新装业务。拆除私自接入电缆后,对该户所在表箱加锁。 2.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需追补该户差额电费及两倍违约使用电费。该户自2013年12月份至4月份用电量为38561kWh,电费为30097.44元,按照商业电价重新计算为38561×0.8938=34465.82元,差额电费为4368.38元,违约使用电费为8736.76元,共计追补电费13105.1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