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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柜面判断1-200

用户号使用人员存在违反运营管理制度的行为,并受到撤职纪律处分的,应立即停用其用户号,在处分期间不得为其建立用户号。

柜员临时离岗必须办理系统签退或系统锁屏,收妥重要物品;

违规进行业务分类或违规使用会计科目、统一专用账号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未按规定管理保证金账户或临时账户超期使用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柜员之间“空调”现金的,给予记过至降级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

伪造、私刻或盗用业务印章的,给予撤职至留用察看处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未按规定保管使用业务印章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至留用察看处分。

发现错账未按规定处理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为无印鉴、应填未填电子支付密码或印鉴、电子支付密码不符的客户办理取款业务的,直接给予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未落实亲见客户本人、亲见客户签字、亲见客户资信证明材料制度的,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