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是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之一。

信息系统故障紧急抢修时,工作票可不经工作票签发人书面签发,但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在工作票备注栏中注明。

原工作票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应办理新的工作票。

在原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信息工作票,但可同时执行多张信息工作任务单。

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名后方可执行。

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采用计算机生成、打印或手工方式填写,至少一式两份。

工作票可以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不能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应留有录音或书面派工记录。

各单位信息网络的核心层网络设备、上联网络设备和安全设备的投运、检修工作应填用信息工作任务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