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动火作业,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替代的方法处理。

动火作业中,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阀门等应拆下移至安全场所。

动火执行人应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动火工作负责人应是具备检修工作负责人资格的人员。

线路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经本单位(动火单位或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考试合格并经本单位批准且公布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

线路一级动火工作票应提前办理。

动火单位到生产区域内动火时,动火工作票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或工区)签发和审批,也可由动火单位和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或工区)实行“双

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可以签发动火工作票。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可以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

若动火工作与运行有关,即需要运维人员对设备系统采取隔离、冲洗等防火安全措施者,还应多一份交运维人员收执。